
这是一个有点错乱的年代,幸灾乐祸的嬉笑开始取代人类的多愁善感,悲剧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是真正的悲剧,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还被我们这些“错乱”的人看到,那就会演变成一出喜剧。被别人笑笑,偶尔也笑笑别人,这就是生活吧。这个道理,再加上对于墨菲定律“”如果坏事有可能发生,不管这种可能性多么小,它总会发生,并引起最大可能的损失”的精彩演绎,成就了这么一出《Worst Week》。
故事的情节也很简单,Sam Briggs,一个娱乐杂志的编辑,与身为兽医的女友Melanie在订婚前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拜见自己的岳父岳母,然后告诉他们Mel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
岳父Dick是个严肃又古板的法官,岳母Angela是个从未上过班的甜心主妇,严守相夫教子的老旧传统。面对如此高高在上的准岳父母,还有两人眼中的完美女婿Chad,想让总感觉弱势的Sam把紧张抛开,简直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此情形之下,只要Sam一开始说话或者做事,麻烦和灾难就会接踵而来。在这部剧集里,任何姿态都可以不对,任何一场对话都可能被误解,而女婿与岳父母一家好像是前辈子给下了诅咒一样,每当Sam出现,这一切可以变得更糟。每次Sam想纠正自己无心之下而犯的一个错误时,他总是能够成功地导演另外一场失败。不过,可爱的Borheimer有一个迷人的特质,那就是让大家觉得他的每一个错步都是来自内心,Melani让大家信服她忠贞不渝的爱就是Sam强有力的后盾,尽管前途漫漫、困难重重。

如果以为这个狼狈女婿只是糟糕一周那就错了,整整15集的长度,那种层出不穷接连不断永不停歇的倒霉事,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这个剧集有些诡屌,它的每一集都是几乎完全依赖于当时的环境,而且下一个一定会比前一个错误更加匪夷所思,却又在同时让你觉得完全是有道理可循的。在经历了如此多的点背之后,连Sam都要哭了,“我是个好人,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
“亲爱的,你只是不走运罢了。”未婚妻Melani如此安慰他。也难怪都是编剧惹的祸。不过我们也不能不佩服Sam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精神劲。一连串的打击让他的神经更加紧张,紧张的结果就是下一个糟糕事件的开场,这时他的那句口头禅“我能搞定的(I am a Fixer)”似乎更加彰显出他的无力。
其实关于Mel的爱情,里面还是有点点滴滴的细节可以让人回味地感动。所以,当Sam抱怨自己是个没用鬼时,迎来了Mel如此真心的告白:Sam,你真得以为我想找一个像Chad(完美女婿代表)那样的人吗?你错了。我爱你,就是因为你跟Chad完全不一样。你幽默,出其不意,就算你弄砸了事情,你的本意也只是想让大家开心,尤其是我。尽管你感觉自己运气很差,但我要告诉你,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我可以跟你一起度过我的余生。”至于我们这些戏外的观众,暂时丢掉诸多关于剧集的所谓现实分析吧,只是坐下来,拿桶爆米花,尽情的享受别人身上的悲剧,自己心中的喜剧吧。
分手后,可以如何胡来? - [专栏]
在一段关系中,和平分手的美好场景已如处女膜一样稀少了。当爱情的化学反应消失,有些女人会把咬碎了牙往肚里吞,微笑着跟他说“再见仍是朋友”,心里却早已打算好老死不相往来。因为没有把这一切看成云淡风清的本事,因为伤痛,无论何时想起,都是伤痛。
正如一切无结局都可以放大爱情,爱情不成,爱情的动人回忆却在,那朋友会不会是另外一种选择?要做怎样的朋友才合适?
Linda跟前男友分手8个月,至今还在纠缠不清的地步徘徊。分手后的一个月里,前男友成为Linda生命中最诱人的禁果。明明知道不可以,还是禁不住想起。寂寞时的短信问候,酒醉后的求助电话都会忍不住跑到EX那里。“看到街头情侣偶然的一个小动作,或者听到一首共同熟悉的曲子,我会不由自主地回到两人在一起的时光,甚至他常用的香水的味道都仿佛在我的鼻尖盘旋。”距离和时间是爱情的毒药,也会是催生爱之花的最佳武器。这个时候,前男友也在空窗期,两人的心态渐放平和,偶尔的吃饭约会,偶尔的换灯泡,偶尔的发酸。是呀,彼此都是最了解对方的人,这样做朋友多好!可是,事情不会如你我所愿,我们都心知肚明。
恋人间的恩爱情仇无法分享。你要继续move on,但是这人就这么横亘在你的生活中,不时提醒你更难move on。把旧男友当作朋友来收藏,何尝不是另一场游戏的开场。如果爱情的余温尚在,有一方还幻想着再度复合的微小可能,任分分合合变成生活的常态。
而如果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度,男人愿意做范柳原,女人愿意做白流苏。大家都在做戏,戏好戏坏没关系,但架势总要摆足。我们可以时不时的以朋友的名义打电话过去,送上你“最近怎样”的问候,虽然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到底过得怎样。这样的“朋友”意义何在?
在和一个人有过亲密关系后,你们两人的关系很难回到正常状态。要知道,将过往的共同美好时间抹去会有点难,即使这段时间是共同糟糕时间,他们仍然是共同时间。你怎么告诉你的EX,说你晚上有个很期待的约会,或者你和你的新情人有个鸳鸯浴?你甚至无法告诉他你一直在独自闷笑的原因是:因为你刚刚碰到了一个心仪的对象。看到某人代替你的位子,这很难接受。有怨恨的地方,就有嫉妒。
而如果中的如果,如果你是那个被甩的人,即使你已经“投资”了数年的感情在这个男人身上,也不要回头跟他做所谓的朋友吧。无论怎样不忍,无论怎样无奈,无论怎样难过,始终是他的手握着刀,始终是你挨了刀。
除非你们两个以前曾经是好友,两个人和平分手,两个人对于彼此见新人没有任何不满,两个人都以诚相待,不然还是绕过友谊这道界限吧,带着你们曾经的记忆往前走。少在别人的故事里跑龙套,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闺蜜、工作、家人、娱乐……都是你最好的分手后伴侣。
分手后,我还能有什么选择?谁能在第一时间甩了那个让别人看了就流口水的花心男友,谁可以一边跟EX一边上床一边不忘寻找自己的真爱?我的女友安就能。她可以在分手后偶尔失意哭泣撒泼,但仍会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高压的工作中去,仍能以无比的热情期待着下一段感情的到来。
安最近的感情生活有点“地下党”的阵势。表面上看,她处于分手后的空窗期,常跟大蜜铁磁们展示她急于找到下一个的迫切心情,可是,体重下降、偶尔酗酒、独自流泪、皮肤无光泽、干什么事情都心不在焉……这些往日的“分手后遗症”统统没有在她身上发生。“安,你没事吗?”闺蜜们有点着急了。安却笑着摆了摆手,“过去就是过去,EX就是EX。我们现在是伙伴,Sex Partner。仅此而已。”
跟前男友凯1年零8个月后的分手她觉得是明智之选。可是完全把凯从自己的生活中Delete掉,也不可能。原因嘛,就因为跟他在一起做爱的感觉真的不错,跟这位花花公子的关系定位在“解决生理需求”上,总比寂寞的时候去酒吧随便抓一个来得安全些吧?
每个开始懂得爱自己的姑娘,都一定在其他地方受了太多伤害,所以有时候的不在乎,会成为一种坚韧的保护。结束一段恋情并不容易,通常很让人撕心裂肺,但离他远一些,彼此远离对方的生活,你就能冷静下来,看清楚他的真实相貌。“朋友很多,不在乎他这一个;强做朋友,只会屠杀过去残留的美好。”对于安来说,和前男友做朋友会是她的last choice。工作压力已经太大,感情处于空窗期当然需要一些出口来释放。偶尔的无爱会让一个人更加理解什么是真爱,并且去勇敢地追求他。“你总是抓不住幸福的尾巴,而我一看见就狠狠踩着不让它溜走。”安就是这样一个永远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人。不够她也在知道,有些男人是灯塔,能够给女人指引方向,却永远不能成为女人停靠的港湾。就如前男友一样,只能成为自己通往幸福路上的另一座灯塔。
问题的关键在于二人是否提前明确或者心照不宣,如果你柔软的心很容易被微小的感动和偶然的美好而触动,那这条路你最好不要走。理由很简单,你会成为陷落的第一个,而且会被甩的不怎么好看。
忠告一:不要经常去试探男人,更不要以分手作为威胁,当你经常给他这种暗示,他的潜意识就会做好分手的打算。
忠告二:不要因为男人爱你就无限制的扩张自己的权利,不要干涉他的理想,信仰和追求,他一定有些特质是你所不了解的。
忠告三:不要经常迟到,不要以为男人爱你他就应该有无限的耐心,一个人的耐心是有限度的,耐心消磨完了,就会消磨爱。
忠告四:不要信奉这句话”你爱我,你就应该知道我想什么”,这完全是一句鬼话,没有人
会完全知道对方想什么。 由于男人没有及时了解你的想法,而得出男人不爱你的结论是非常愚蠢的。
忠告五:不要经常叫男人陪你逛街,没有几个男人真正喜欢逛街,强迫的最终结局就是反抗。
忠告六:男人在热恋时为女孩子做的事情,不要指望他在以后的生活中一直持续下去,聪明的女孩子通常都会打五折。
忠告七:不要去试图改变男人,不要想着他会在你的调教下成为你理想中优秀的男性,去适应他比改变他来的明智。忠告八:不要对自己的魅力过分自信,没有几个男人会永久的承受出尔反尔,没有几个男人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除非,这个男人爱你别有动机。
忠告九:不要用这样的思路来指导你们的爱情–在男人的言行中寻找他不爱你的证据。男人不能每时每刻将精力放在女人身上,他也不可能注意到女人的每次暗示和不快。当你用放大镜来寻找灰尘的时候,总会得到。
忠告十:男人在思考的时候,尽量不要打搅他,他有时候也需要独处的快乐,那并不证明他不爱你。
忠告十一:男人和你再亲密,也不要伤害他的自尊,无论在别人面前还是独处,伤害就是伤害,无论他是否爱你。
忠告十二:不要把自己的男人和别的男人比较,不要说他不如别人浪漫,不如别人体贴。每个人都是特殊的,爱的方式也不同,经常这样说会使爱成为一种心理负担。
忠告十三:永远在男人面前保持一点神秘感,不要将自己的一切都百分之百的袒露给男人,一个人吃得太饱是会厌食的,而不会感激。
忠告十四:不要指望用性来获得男人,这是捕获男人最不牢靠的方式,因为爱情与肉体无关。
忠告十五:爱情是一个磁场,而不是一个绳子,捆住他,不如吸引他。一根绳子会让男人有挣脱的欲望,而一个磁场却能给男人自由的假象,和一个永恒的诱惑。
相爱中的人,一定都有过冷战的感受。
明明很想念,却因为赌气,面子,试探等各种原因要拗着,杠着,背对着,谁也不离谁。这个情况,无论是跟40岁的大叔,还是跟20岁的小男,都会发生。
她现在就在冷战,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关于冷战的原因,就是一个导火索把所有的所谓foundamental problem引到台面上来。她很悲愤,开始想,如果明明知道一段感情没有结果,你还会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吗?还是会各自后退一步,还原彼此的海阔天空?
他曾无数次地告诉她,他是一个没有根的飘荡的人,未来在哪里,他只能靠命运决定,let
The water flow the boat,所以不想她太依附于自己,只是不想她受到伤害。还记得上次他说要买房子,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反正你又不打算久待,为什么还要买?他的回答是 :将来父母可以住这里呢。答案其实很明了,他终究会走。她的小狡黠虽然被他后来看出,却已经挽回不了心里的又一阵伤痛。

其实,如果在一段关系中,两个人的诉求不同,结局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注定了。她所追求的,只不过是一段稳定的关系,稳定到两个人可以共同为了一个梦想努力;而她所谓的承诺,也不过是一个可以看得见把握住的短期未来。而他所追求的是什么,她到现在也不清楚,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适合他的那个。在这点上她真的是缺乏自信了。
人都会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你有不确定的未来,她只不过想要点安全感。女生所谓的安全感,不过是一种那个人始终会和你站在一起,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会to be by your side的感觉,一种依赖感,你可能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倾听,了解,然后给个拥抱,给她信心,这些就够了。
曾经以为,如果把人生比作一个过程,那也不能为了“完成”而去“履行”。人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他。
所以,以前的她,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因为那是相信爱,勇敢爱的年龄。现在的她,因为害怕过度的付出后会伤害,所以在小心翼翼,在掩饰,在克制,在让自己陷得更深前拔出来一些,然后在陷入之后再拔出来一些。对于如今的她来说,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无奈选择。
那天她哭到抽搐,只能用不成调的语言把自己的情绪发泄:找不到前进的路,为什么不放手,让我走?其实心里很明白,是自己舍不得走,希望他先做那个狠心的人,把自己推走。
他很辛苦,也很为难。太多的压力和责任摆在他的面前,他爱她,她能看出来,也能感觉到,深切地感觉到。可是男人在感情稳固的时候觉得这样就很好,女人却总是在ask for more。

有时候,分手只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A或者B,哭或者笑,如此而已。只是当选择真的来临,能够迅速决断的,还只是少数。曾经很爱伪装坚强和独立的她,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始终缺乏把那两个字讲出来的勇气。
只是,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15个月的感情,说短不短,说长却也总不够。她曾经这么努力,想要抓住你,可是很无力。
或许,一段不被接受的爱情,需要的不是伤心,而是时间,一段可以用来遗忘的时间。一颗被深深伤了的心,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明白。曾经那么深切当地爱过他,她从未后悔过。只是,现在,她要走开了。
Twilight 背后的推手 - [Ta是个人物]

“我一直说在我的生涯中再不会有一本像哈里波特系列那样的书了。谁能想到仅仅一年之后,我们就又在说着类似的话了呢?”Diane Mangan,Borders’的出版总监在《Eclipse》首印时如此说。虽然它的发行要比《哈利波特7》晚了2周多,却在上市的第一天就雄踞榜首。《Breaking the Dawn》首印量即达320万册。该系列的作者,就是凭吸血鬼系列小说“暮光之城(Twilight)”一夜成名的美国人斯蒂芬妮·梅尔。在3年多的时间里,梅尔创作的“暮光之城”系列(Twilight,New Moon, Eclips,Breaking the Dawn)的销量已超过1000万册,在40多个国家都拥有广泛的读者群。2008年5月,斯蒂芬妮·梅尔也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百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充满着爱恨情仇的张力,但又优雅精致如简·奥斯汀,达到了浪漫小说的一种极致。”《时代》毫不吝啬自己的溢美之词。
另外让梅尔的粉丝开心的是,美国好莱坞Summit Entertainment公司将把《Twilight》搬上大银幕,由奥斯卡金牌导演凯瑟琳·哈德威克执导,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扮演德里克•迪戈里的罗伯特•帕丁森将饰演主角,影片预计于2008年12月12日在全美上映。

在这一系列巨大成功的背后,如果你知道这些奇迹的创造者是一位现年35岁的家庭主妇,是不是有些吃惊呢?没错,现今世界上最红的吸血鬼小说作者(自Anne Rice以后)是3个孩子的妈妈。她是摩门教徒,从不酗酒、从不看R级电影,也从不阅读恐怖小说:“我太胆小了,没有勇气读恐怖小说。”她住在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那里他们拥有一个被高耸的巨人柱仙人掌所环绕着的住宅。她有时候做些剪贴,但大部分时间都送给了阅读。丈夫曾经揶揄她说:“在过去的六年里,Meyer总是一只胳膊抱着孩子,另外一只手则捧本书来读。她一周要读5-6本小说。”
如今被粉丝和媒体们津津乐道的,就是梅尔的成名作《Twilight》竟是源于一个梦。于是就形成了基本大纲:Bella遇到了神秘迷人的Edward,而金发帅气的爱德华从1918起就是17岁。”此外,Edward还能听到人类的想法,并且他无需呼吸或睡眠,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来自在道德层面上拒绝人类血液的特殊吸血鬼家族。两人倾心相爱,可是Edward却对Bella的鲜血具有野性的饥渴。纠结就这样在爱情与危险间产生,令人心灵震撼、唏嘘不已。

“对我来说,你好像一个魔鬼,从我自己的地狱里来,目的就是为了毁掉我。你的肌肤发出的芬香……我以为我第一天就会克制不住做出越轨行为。在那一个小时里,我想出了上百种办法,想把你引到一个没有其他人的地方,可我还是忍住了……”
他往上看了看,然后又看着我脸上呆滞的表情。我试着去感受他那些痛苦的回忆。他眉睫下那双金黄色的眼睛是那样的炙热、迷人,也很致命。------这段话很恰当地表明了Edward和Bella在一起时幸福又烦恼的景象。这的确要求高度的自制力,正如Bella有次开玩笑说:“你爱上我,你是好自虐的吸血鬼。”
书里有爱情,但没有性,没有磕药,也没有骂人的话语。在《Twilight》里贝拉和爱德华也仅止于亲吻而已。她的作品中没有明显的坏人。即使是做了坏事,也必定有一个相当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她总是从好的方面来看世界。第一部小说定位是“悬疑、爱情、惊悚、喜剧”,她自己最偏爱的,还是爱情部分。这是人类最强烈的情感,也许某些部分着墨不多,但却给人物带来生命。“我从来没想到这部作品能获得读者如此热烈的反应。我想一部分原因或许是因为主人公Bella是一个寻常女孩。她不是英雄,她也不知道Prada和Dior的区别。她也不会装作总是很cool的样子,或总是穿着最In的服装。她只是个普通人。而文学作品中的很多女孩都不是普通人。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Bella 是个好女孩,这也是年轻人在我想象中应该有的样子,也是我的年轻时代。”写这部小书,梅尔花了3个月的时间,洋洋洒洒500多页。2005年,她的孩子分别是1岁,2岁和5岁。她当时没有一个完整的写作提纲,也没有情节提示、当然,更没有一个代理商,她也没有告诉自己的丈夫。在姐姐打电话过来抱怨好久没有听到妹妹的消息时,她才承认自己在写一个关于吸血鬼的小说。姐姐鼓励她去出版社推销自己的作品,于是她从网站上寻找写作意见,然后写信给15个文学机构。9家拒绝了她,5家没有回复,不过让她吃惊的是,来自纽约的Writers House 回复了,并让她送自己的前三章过去。
梅尔成名了,不过她的成名更多依赖于网络。在MySpace和她自己的个人网站上。她喜欢自己的读者,也想知道他们对自己作品的反应。“有时候他们的反馈对我的创作很有帮助,我想成为一个更好的作者。”虽然Amazon上偶尔也会有让她不安的评论,比如有个名为Bookaholic的读者给Twilight评为1星,并称这本书“太糟糕了,感觉就像吸血鬼咬住了你的脖子般难受”,但梅尔还是忍不住关注留言板上的信息。
五月底的一天,梅尔在盐湖城推销她的第一本成人阅读的小说《The Host》,这部原作拍卖出了60万美元的价格。这是本视角新奇的关于人类和寄生物的爱情作品。成千的读者们对着她尖叫,这声音一般只在女粉丝见到帅气的男孩组合时才会出现。年轻的女孩和成年的女人穿着相似的T-shirt,上面写着诸如“I Love Vegan Vampires”之类的宣言。也有一部分成员来自网络团体Twilight Moms,这个上面的成员都是那些年龄超过25岁的粉丝们,那里汇集了超过二十万封的邮件。还有祖母粉丝,她们说如果知道怎么用电脑的话,她们也会建立自己的粉丝网站。
虽然在写作时并没有考虑到读者年龄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拥有太多的年轻粉丝。一位名叫Lily的年轻读者在来信中说:“我读完了你的书,但忍不住拿起来再读一遍。你是把一种特殊药物放在书里,让读过的人都欲罢不能,还是这就叫做真正的好写作?”甚至还有一位女孩写信给梅尔说这本书让她放弃了轻生的念头。没有比这个更让人心动的赞美了。是的,她的很多读者都是女性,但这并不妨碍男人们告诉她:我的女朋友强迫我读了你的书,但我发现它确实很棒。如今,一些读者仿照她书中人物的描写去穿着,还有一些读者自发地在网络上续写她笔下的故事,也有摇滚乐队以她的作品名作为主题……梅耶就像她笔下的吸血鬼人物那样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很多媒体也把她与哈里波特之母罗琳相提并论。但梅尔是怎么想的呢?“这种感觉很复杂。一方面我感到被恭维了,因为我自己是罗琳的一个粉丝。但另外一方面,会有人说:她以为她是谁?这让我感觉很糟。”不过她指出自己的成功恰恰是因为罗琳改变了整个图书业:孩子们现在愿意去读500页厚的小说,而大人们现在愿意去读为孩子而写的小说。
不管怎样,梅尔还是梅尔,她仍然在坚持着自己的创作梦想,她的粉丝们仍然在网上就书中的一个小细节争论不休。也许她的下一部作品会跟小时候她一直喜爱的美人鱼有关,她也用自己的故事告诉你,人生其实有很多种可能。如果有机会,为何不试一下呢?

写在前面:谢谢猫。谨以此文纪念曾经的青春岁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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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是个“小男控”,以前我们做室友的时候,她可以满屋贴着日本小男的海报,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搞得客人来了都不好意思抬头。她倒是每天在无数俊男“烟视媚行”下自得其乐地睡觉和化妆,从来不看看我这个“大叔控”惨绿的脸。
莎莎的前男友也是个小男,而且是个“半日本”小男。小男10岁从石景山到了日本,现在还不会用普通话说成语。小男瘦削俊俏,穿白T恤蓝牛仔裤“矗立在落日余晖照耀下的林荫道上”,半个侧脸露出痞痞的表情,确实可以让思春期女子心花怒放。可惜莎莎爱“日本小男”却不够爱日本,最终放弃了这段感情。
当时是小男吃香的年代,谢霆锋还依偎在王菲身旁。小男外形养眼,五道口的一件30块钱破衬衣,也能穿出Galliano的效果。小男心思细密,四时鲜花不断各种节日都有礼物奉上。小男体力好做事有始有终,夜生活即使High到下半夜也不会遗落激情四射的性生活。
所以,莎莎这个好色之徒甩掉小男的豪气干云,让一众闺蜜纷纷为小男洒下同情的泪水,当面背面都会唾弃莎莎的寡幸。可是此后这个女子竟然过了两年“尼姑”生活,又让人觉得她其实还是很长情。
今年莎莎终于开胡,对象是60后大叔,本季最流行的“60后+80后”配搭。已嫁和未嫁闺蜜都暗暗嫉妒这厮——可恨她从来都站在时尚的风口浪尖!
莎莎生日时,不怀好意的闺蜜们终于见到了被她精心保护的“老人家”。大叔穿我们从未研究过的Dupont,细皮嫩肉品貌端正,业余爱好按摩爬山打高尔夫喝红酒。而且没有Office男的通病,从不在言谈中夹杂英文单词来恶心人,因为他只会忍不住冒句法语来挑逗莎莎而已。
因为大叔喜欢吃了饭到亮马河边散散步,往年狂欢到下半夜的聚会在九点钟就收场。有这样健康的生活习惯,莎莎自然身心舒畅,长胖不少。四十岁的身体已经开始无法让二十岁的身体取暖,杨贵妃也是同样的原因才会长得那么胖。
在家有哥哥和妈妈伺候的莎莎,现在独自搬出来租房子,学煲汤学炒菜学喝红酒。Norah Jones的CD被拉赫马尼诺夫取代。她爱得尽心尽力,因为知道这段感情只有今天没有明天。有前妻和孩子,比她大15岁的大叔,真的很难和她说到将来。
爱上了小男,生活中会充满所有贴着“爱情”标签的桥段,花呀月呀的诗篇,撕心裂肺的表白和默默流下的泪水,让人迷惑和深陷。爱上了大叔,则永远是平静和谐,离过婚的他,经历过曾经沧海的他,不断提醒你清醒,告诉你要多爱自己。就像那不同的性体验,充满激情但质量存疑和温情脉脉地达到高潮。
只是男人永远都是男人,他们永远都一样不敢给人承诺。小男没有力量给承诺,他挣和你一样的工资怕养不起你,养不起北京的房子车子;而要养前妻和孩子的大叔,实在是没有足够的勇气说永远。

第一次将“巴黎”深深地种在心里,很自然,是因为海明威的一本《流动的盛宴》(A Movable Feast).那个时候的我,还只是一个热爱文学、眼界狭窄的高中女学生。书面上封页的一段“年轻的时候,如果你有幸曾经在巴黎生活过,那么此后一生中,不论你去到哪里,巴黎都会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更是铭刻在心。
“这是家令人惬意的咖啡馆,温暖、洁净而且友好,我把我的旧雨衣挂在衣架上晾干,并把我那顶饱受风吹雨打的旧毡帽放在长椅上方的架子上,叫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端来了咖啡,我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本笔记簿和一支铅笔,便开始写作。”-----这样轻松而随意的描述,海明威和第一任妻子虽然贫寒但是温馨的生活在巴黎充满艺术和文学色彩的烘托下,显得非常诱人。
第一次真正关注巴黎,是大学时的第二外语法语。学习了一年多,虽然现在几乎都还给了老师,可是老师对于法国风土人情的描绘,却还是再一次引起了我的向往之情。C’est Paris, a place romantique et Magnifique.
第一次接触巴黎,是间接通过它的时尚。巴黎的康朋街31号有Coco Chanel 小姐的传奇、Miss Dior甜美优雅的造型,还有关注国外网站时看到的丰富的蓬皮杜艺术中心。
第一次离巴黎最近,是在瑞士的日内瓦出差,不过最终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留下心中的一点点遗憾。
如今的我还是没有去过巴黎。不过正如多次旅行的经历来看,去一个地方行走,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跟什么样的人一起去。风景只是点缀。未能踏足的地方永远是最美丽的。








